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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公司要求各一级单位建立员工集体宿舍
资讯来源:  点击数:527  更新时间:7/20/2010 9:57:56 PM  收藏此页


  为改善员工生活居住条件,解决员工住宿困难的问题,体现公司人文关怀,2010年7月5日总公司发出通知,要求各一级单位(杭州地区各区域)创立员工集体宿舍。总公司要求各一级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,为单位内无住房的员工租赁、设立集体宿舍,着重解决在杭区域、专业公司和外地分(子)公司所在城市无住房的副经理以下员工(不含副经理);一级单位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员工暂时无居住处的,可临时寄宿集体宿舍。通知要求员工宿舍配置套内生活用品应有:床、窗帘、写字桌、塑料脸盆、椅子或凳子、棉被、更衣柜、垫被、鞋柜、床单、热水瓶、单人竹席、脸盆架、清洁工具、玻璃镜、晾衣杆;套内电器设备酌情配有:空调、电冰箱、电茶壶、电热水器、电视机、电饭煲、洗衣机、宽带网络等。通知还对员工宿舍的装修、内务卫生、操作指引、宿舍纪律等作了要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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